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和调试时间公示
发布时间:
2023-10-09
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、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等要求,建设项目应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,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:
(1)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,公开竣工日期;
(2)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,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。
氦舶新材料(珠海)有限责任公司新建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新区(华冠路45号)金鸿工业园二期1栋2层201、204,租赁的厂房建筑面积2701.07㎡,主要进行导电银浆生产,产品设计规模为:导电银浆52t/a。项目同时配套建设研发室和检测室,进行产品研发实验及质检实验。本项目根据要求作出以下公示:
(一)竣工日期
2023年1月5日
(二)调试时间
2023年1月6日~2023年4月30日
(三)公众索取信息方式
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、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。
(四)建设单位联系方式
联系人:李惠良
联系电话:15919184570